據新華社廣州2月18日電 華南理工大學原副教授蔡智奇因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兩孩,被該校開除。蔡智奇不服,將華南理工大學告上法庭。
   天河區法院介紹,蔡智奇於2009年9月由華南理工大學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後被聘為該校副教授。2013年11月19日,華南理工大學作出編號為“華南工人{2013}59號”的《關於給予蔡智奇開除處分的決定》,該處分決定以蔡智奇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二孩的事實,給予其開除處分。蔡智奇於2014年2月8日向天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其訴訟請求為:判決華南理工大學撤銷對其的開除決定;判決華南理工大學支付其被違法開除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每年約為15萬元)。
   法院審查後認為,被起訴人華南理工大學以起訴人蔡智奇違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而作出《關於給予蔡智奇開除處分的決定》,是事業單位根據有關規定對其工作人員作出的處分決定。起訴人不服上述處分決定,要求撤銷開除決定等訴求,不屬於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範圍,也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對此不予受理。  (原標題:大學副教授違規生兩孩被開除狀告“東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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