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 彭新民 餘虹
  在無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網絡收購、銷售野生動物。2月27日,湖南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被告人尹某、彭某、歐某提起公訴,這是該區近年來第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
  被告人尹某、彭某系同鄉,兩人於2013年下半年商議合伙銷售蟒蛇、巨蜥等馴養的野生動物,併到衡陽市森林公安局咨詢辦理相關證件的事宜。但因其達不到辦證所需的資質和資金條件,被告人尹某、彭某便在無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網絡收購、銷售野生動物。從2013年7月至10月份,被告人尹某共非法購買7條蟒蛇、11只鷹、2只平原巨蜥,非法銷售2只鷹;被告人彭某共非法購買20條球蟒、12條泰鱷,非法銷售8條球蟒、11條泰鱷和3條平原巨蜥。同年10月29日,公安機關在衡陽市某小區出租房內將尹某、彭某抓獲歸案,並現場查獲8條蟒蛇、7只鷹、1只平原巨蜥和1只斑頭鵂鶹(均為國家一級或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隨後公安機關將2013年8月份曾非法銷售12條泰鱷給彭某的歐某抓獲歸案,歐某另外還非法收購23條球蟒。  (原標題:衡陽三男子非法購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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