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北京消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胡雲騰表示,最高法設置的巡迴法庭即代表最高法,巡迴法庭作出的裁判與最高法的裁判在效力上是相同的,都要蓋最高法的印章,都是終審判決,不存在上訴的問題。巡迴法庭和各高級法院之間仍然是上下級審級關係。
  胡雲騰表示,最高法如何設立巡迴法庭,還需要論證。我個人設想,就是在全國若干個地方設立巡迴法庭,最高法從各業務庭選派法官,輪流到這些巡迴法庭審理案件。至於在什麼地方設立巡迴法庭、怎麼設置巡迴法庭、設多少個巡迴法庭,最高法正在和中央有關部門一同研究,形成方案經批准後再行實施。據《人民日報》  (原標題:巡迴法庭即代表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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