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研究港澳地區符合條件的金融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南沙新區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支持資質良好的信托公司南沙開展業務。
  ●支持包括港澳在內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南沙新區創新發展,積極探索外資股權投資企業在資本金結匯、投資、基金管理方面的新模式。
  ●支持符合條件的合資機構在南沙新區設立合資證券、基金、期貨公司。
  ●允許南沙區內的金融機構為港澳台居民(包括機構和個人)提供跨境結算金融服務。
  ●支持設立在南沙新區的銀行機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發放境外人民幣貸款。
  ●支持南沙新區銀行機構按規定研究辦理外幣離岸業務。
  ●允許南沙新區發行多幣種的產業投資基金,研究開展多幣種的土地信托基金(計劃)的可行性。
  ●支持南沙新區在符合相關規定和政策的前提下開展大宗商品交易,推進境內期貨交易所交割倉庫體系建設。
  ●支持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在南沙新區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保險機構在南沙新區設立保險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保險機構在南沙新區設立健康保險公司等專業性保險機構。
  ●支持在南沙新區開展全國內、外資融資租賃行業統一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研究制定內、外資統一的融資租賃市場準入標準。
  ●支持在南沙新區開展人民幣計價業務試點。
  ●支持在南沙新區開展商業保理試點。
  ●支持在南沙新區開展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境內集中管理試點。
  ●支持南沙新區在國家總體部署和規範發展要求下,試點設立各類有利於增強市場功能的創新型金融機構。
  製圖/王晶潔
  王晶潔  (原標題:南沙金改創新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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